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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医学高等专科学校鼎湖校区理发店租赁招标文件
2010-04-22 kobe  <a href="http://www.zqmc.net/? 审核人:

1.招标概况:

1.1招标名称:鼎湖校区(鼎湖新城北18区)理发店租赁;

1.2招标单位:肇庆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1.3招标地点:肇庆市西江南路6号

1.4招标形式:邀请招标

1.5合同形式:租赁合同

2.招标范围及相关情况

2.1招标范围:鼎湖校区学生公寓服务用房理发店;

2.2超市面积:26.64㎡(7.4m×3.6m)

2.3校园规模:第一年2500~3000人,第二年起约4500人;

2.4场地用途:理发、美容服务(经营范围主要是提供学生及教职员工的美容、美发等服务)。严禁使用、销售假冒伪劣、过期等产品。

2.5租赁期限:2010年9月1日至2013年7月31日

3.相关要求

3.1招标人责任

3.1.1招标人在与中标人签署租赁协议的同时,向中标人提供承租场地;

3.1.2根据校方有关场地租赁管理规定与租赁协议条款,对中标人的经营活动进行管理;对中标人严重违反招标人物业场地租赁有关管理规定与租赁协议条款,进行风险保证金处罚,直至取消其承租资格。

3.1.3招标人保证中标人是校内唯一一家美容、美发服务点,否则中标人有权要求招标人赔偿损失并停止相关协议。

3.1.4招标人须提供校园智能卡消费点给中标人,设备费用由中标人承担,并于每周星期一给中标人结清上一周的消费数金额。

3.2中标人责任

3.2.1自觉遵守招标人管理有关规定,服从招标人有关管理部门的管理,禁止将场地转租他人。

3.2.2从业人员必须具备有效计划生育证明和健康证。

3.2.3维持经营秩序,保持该物业内部和门前环境卫生清洁,实行门前三包。

3.2.4负责该物业消防工作,承担消防全部责任与费用。

3.2.5在承租期内,独立处理政府相关管理部门管理要求的有关事项,并独自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后果。

3.2.6不得自行装修、改变原状建筑与装修结构,室内线路铺设及外墙灯饰的布置应征得招标人同意方可进行。

3.2.7在承租期内承担该物业应付水电费并按招标人规定时间(每半年缴纳一次)缴纳,收取标准参照肇庆市供水供电部门有关规定执行,逾期不交,招标人有权拉闸断电。

3.2.8按时向招标人缴交租金,逾期不交,招标人有权取消其租赁资格,招标人不退还保证金。

3.2.9中标人应文明经商,价格合理。

3.2.10中标人应保证服务质量,严禁使用假冒伪劣、过期、变质等产品,如发生因美容、美发产品而出现过敏等事件,承担该事件全部责任与费用。

3.2.11招标人有重大活动时,中标人需根据招标人的要求调整营业时间。

3.2.12招标人收到师生投诉意见后反馈给中标人,中标人应在两个工作日内作出整改,如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力,连续收到三次以上投诉的,将处罚没收中标人风险保证金,情节严重的,取消中标人承租资格。

3.2.13中标人应在2010年8月15日前完成超市的装修,2010年9月1日开始营业。装修须符合消防要求,装修费用由中标单位承担。

3.3投标人须提交营业执照原件查验。

4.投标报价:投标人根据本招标文件的相关要求,合同期3年,年租金13000元起投标报价。

5.结算和支付办法:租金每年分四期平均结算。签订租赁协议后3日内支付首期租金;以后各期租金按先付租金后使用的原则,分别于每年4月、6月、10月、12月前支付。

6.投标文件组成:投标报价文件以及营业执照的复印件。

7.投标文件包装、密封规定:投标文件须按规定时间密封提交。

8.投标文件的提交:投标文件必须在2010年5月5日上午12:00前送达我校,在此时间之后送达我校的投标文件无论出于何种原因,均视为无效投标。

9.投标费用:无论投标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投标人须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

10.开标

10.1开标时间:2010年5月6日下午

10.2开标程序:

10.2.1开标由招标单位招标领导小组主持;

10.2.2由招标人和监督人员检查核对投标文件的包装和密封情况,确认无误后开启投标报价文件。

11.评标、定标办法

11.1原则:本次招标根据有关管理规定,以“价高者得”为依据进行评定。

11.2评标、定标办法:根据本招标文件的相关要求,按投标报价年租金来定标;年租金最高投标报价者为第一中标单位,次高投标报价者为第二中标单位;如出现最高投标报价相同时,则由招标单位的评标委员会专家投票确定第一中标单位和第二中标单位。

12.评标委员会组成和监督单位

12.1成立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共由七人组成

12.2监督单位:学校纪律检查委员会。

13.中标通知:《中标通知书》在招标工作完成后,由招标人确认发出。

14.合同签订:投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三个工作日内,按中标通知书中规定的时间与招标单位签订租赁合同。

15.对中标单位的要求

15.1承担由于自身原因造成事故责任的发生和费用。

15.2合同约定的项目,中标单位不得转包,否则,招标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由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中标单位负责。

15.3风险保证金

中标人与招标人签署合同的同时,应向招标人缴交风险保证金¥:3,000元。若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风险保证金将被处罚没收,同时终止合同并交清合同期租金。

⑴承租人使用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假冒伪劣、过期、变质等美容、美发产品;

⑵承租人未能按照招标人场地有关租赁管理与本协议要求对场地进行管理,经书面警告仍不改正;

⑶承租人未能按时向招标人缴纳租金;

⑷承租人未能按时向招标人缴纳场地水电费;

⑸在承包期间未经招标人同意,自行终止营业;

⑹承租人在本协议租赁期未满时,将场地退租、转租或分租给他人。

⑺在承租期满后10天内,招标人将退还风险保证金给承租人。

16.其他事项

本文件未详尽之处,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规定执行。

17.招标单位联系电话

招标人:肇庆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联系人:张老师    电话:0758-2857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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