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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医学高等专科学校鼎湖校区超市经营竞价文件
2016-06-14 后勤保卫处  <a href="http://www.zqmc.net/? 审核人:

1.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鼎湖校区(鼎湖新城北18区)超市经营。

1.2招标单位:肇庆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1.3报名时间:2016年6月15日至2016年6月23日。

1.4报名地点:肇庆市西江南路6号后勤保卫处。

1.5竞价原则:以“价高者得”(同等条件原经营者优先)为依据现场进行评定。

1.6竞价范围:鼎湖校区学生公寓服务用房超市。

1.7超市面积:150㎡(15.6m×9.6m)。

1.8校园规模:5000人。

1.9场地用途:经营日用百货超市(经营范围主要是日用百货,各类通讯卡,定型包装类食品,含新生的床上用品、军训服、工作服等)。不准经营烟类、酒类产品,严禁销售假冒伪劣、过期、变质等商品。

1.10经营期限:2016年8月10日至2018年7月15日。

1.11合同形式:经营合同。

2.竞价相关情况

2.1竞价时间:2016年6月28日15:00时。

2.2竞价地点:综合楼三楼会议室(肇庆市西江南路6号)。

2.3竞价程序:

2.3.1主持:校方指定。

2.3.2项目底价:50万元/年起。

2.3.3竞价原则:每次举牌报价增加5000元。每次竞价时间不超过1分钟。

2.3.4经营费约定:第一年按成交价分期结算;第二年起每年递增4%。

2.3.5成交人确定:最后一位报价者(最高价)成交,成交结果在学校公示3天后发出成交通知书。

2.4竞价要求:

2.4.1竞价者必须遵纪守法,遵守上级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诚实守信。并承担在经营期间的一切安全责任和法律责任。

2.4.2竞价者需身体健康,有健康证明,并须于2016年6月15日至2016年6月23日提交加盖单位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

2.4.3参加竞价者需于2016年6月15日至2016年6月23日向校方交人民币30000元作为履约保证金,未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作弃权处理;竞价过后,未成交者其履约保证金5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成交人的履约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后转为风险保证金。如成交人5个工作日内不履约或不办理相关手续,校方视为自动放弃,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2.4.4成交人在收到成交通知书3天内与校方签订经营合同事宜,经营时间自2016年8月10日起至2018年7月15日止,共2年。

2.4.5成交人在与校方签订经营合同后3天内支付首期费用(按投标年经营费的1/4计算),手续完善后领取钥匙进场装修。

2.4.6无论竞价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竞价人须自行承担所有与竞价有关的全部费用。

2.5评标委员会组成和监督单位

2.5.1成立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共由七人组成(校方)。

2.5.2监督单位:学校纪律检查委员会。

3.相关要求

3.1校方责任:

3.1.1校方在与成交人签署经营协议的同时,向成交人提供经营场地。

3.1.2根据校方有关场地经营管理规定与经营协议条款,对成交人的经营活动进行管理;对成交人严重违反校方物业场地经营有关管理规定与经营协议条款,进行风险保证金处罚,直至取消其经营资格。

3.1.3校方保证成交人是校内唯一一家日用百货超市销售点,包括在新生开学期间也不能有另外的日用百货销售点(包含临时销售点);校区内其它经营单位不得经营超市经营的品种。新生开学期间,校方提供临时地方(设施设备由成交人投入)给成交人经营日用品,以方便新生安置生活,否则成交人有权要求校方赔偿损失并停止相关协议。

3.1.4校方须提供校园智能卡消费点给成交人,设备费用由成交人承担,按校园智能卡管理中心运行规则结算消费金额。

3.2成交人责任:

3.2.1自觉遵守校方管理有关规定,服从校方有关管理部门的管理,禁止将经营权转包他人。

3.2.2从业人员必须具备有效计划生育证明和健康证。

3.2.3维持经营秩序,保持该物业内部和门前环境卫生清洁,实行门前三包,并负责部分校区防卫清洁费(具体另议)。

3.2.4负责该物业消防工作,承担消防全部责任与费用。

3.2.5在经营期内,独立处理政府相关管理部门管理要求的有关事项,并独自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后果。

3.2.6不得自行改变原状建筑与装修结构,室内线路铺设及外墙灯饰的布置应征得校方同意方可进行。

3.2.7在经营期内承担该物业应付水电费并按校方规定时间(每半年缴纳一次)缴纳,收取标准参照肇庆市供水供电部门有关规定执行,逾期不交,校方有权拉闸断电。

3.2.8按时向校方缴交经营费,逾期不交,校方有权取消其经营资格,不退还保证金。

3.2.9成交人应文明经营,价格合理。

3.2.10成交人应保证商品质量,销售的定型包装类食品必须是具有工商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的厂商生产的、符合国家食品生产规定的食品。严禁销售假冒伪劣、过期、变质等商品,如发生因食用食品而出现中毒事件,承担该事件全部责任与费用。

3.211本期成交人无条件按进货价承接上一期成交人最后经营年因学校按当年招生计划为新生预购而实际报到学生数少于招生计划数多出的的工作服(占当年招生计划人数约10%,数量不超500套)。

3.2.12校方有重大活动时,成交人需根据校方的要求调整营业时间。

3.2.13校方收到师生投诉意见后反馈给成交人,成交人应在两个工作日内作出整改,如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力,连续收到三次以上投诉的,将处罚没收成交人风险保证金,情节严重的,取消成交人经营资格。

3.2.14成交人应在2016年8月25日前完成超市的装修,2016年9月1日开始营业。装修须符合消防要求,装修费用由成交人承担。

3.3成交人须提交校内超市营业执照原件给校方查验。

4.合同签订:竞价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三个工作日内,按中标通知书中规定的时间与招竞单位签订经营合同。

如因政府重大决策、不可抗力等原因造成本项目无法继续执行的,本次招标的合同期限可根据实际情况提前终止,招标人及成交人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5.结算和支付办法

经营费用每年分四期平均结算。签订经营协议后3日内支付首期费用;以后各期费用按先付经营费后使用的原则,分别于每年4月、6月、10月、12月前支付。

6.其他事项

本文件未详尽之处,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规定执行。

7.招标单位联系方式

招标人:肇庆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联系人:覃老师 联系电话:0758-2857027

 

                                                                                                                                二○一六年六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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